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258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省级、院级)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各系部的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为各系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学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系部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初选人员名单。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系部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在系部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认真组织填写、审核“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院级)”(见附件1)、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附件4),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要经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院学生处审核后提交。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审表,按照“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填写,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gxbys/)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填表方法参考附件6:山东高校省优毕业生申请工作办理说明),经系部初审学院总审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由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学院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省级、院级)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见附件3、附件4)。
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院级)(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两份分开按初选名单排序。
3.按标准格式打印的历年成绩表一份(加盖学院成绩管理部门印章),按初选名单排序。
4.系部内公示公告。
5.省级优秀毕业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本次不交,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6.上述材料报送至校企合作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师正楼237),报送时间2019年1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9年1月2日
联 系 人:张清
联系电话:5710555(8166)
办公地点:师正楼237
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院级)
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省级)
3.2019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省级)
4.2019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院级)
5.各系部优秀毕业生分配额
6.山东高校省优毕业生申请工作办理说明
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院级).docx
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省级).docx
附件3:2019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省级).docx
附件4:2019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院级).docx
附件5 各系部优秀毕业生分配额.doc
附件6:山东高校省优毕业生申请工作办理说明20181223.docx